最近,食盐加碘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这里找出了2002年在《南方周末》的一篇旧作,供大家参考。@科学公社
我们还该不该“全民补碘”
半年内接连发生的两起碘油丸中毒事件,使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今年3月提交的一份议案再度引起关注,我们还该不该“全民补碘”?
本报驻京记者 李虎军 方进玉
不论你是否愿意,你每天都得补碘。全民食盐加碘,是中国政府自1995年以来极力推行的做法。不知不觉中,人们对加碘食盐已经习以为常。在一些地方,还发放专门的补碘药物。
然而,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滕卫平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滕说,实行全民食盐加碘以来,我国居民碘摄入量明显增加,碘缺乏症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另外一种倾向正在出现:部分人群出现碘摄入过量现象。
不论是碘缺乏,还是碘过量,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一项旨在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公共卫生政策,难道又要为大多数中国人带来碘过量的苦恼?有媒体惊呼,假如滕的调研结果属实,十数亿中国人已经在稀里糊涂中当了或正在当着食盐加碘的“实验品”!
而补碘的另一种方式——服用碘油,继1998年震惊江总书记的山东单县碘片中毒事件之后,最近又在山东安丘和山西运城引发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女童死亡,从而使一些地方“谣言四起,谈碘色变”。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全民补碘?补,还是不补,公众什么时候才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一项公共卫生政策走形后的恶果
今年4月中旬,运城市盐湖区发生的一起大面积碘油丸“中毒”事件,600多名学生和幼儿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据报道,盐湖区防疫站发放的碘油丸,没有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而防疫站从厂家购进碘油丸的价格为每粒0.26元,经过层层发放,最后到学生和幼儿手里变成每粒1.5元。
更惊人的事件其实是在去年11月,山东安丘市白芬子镇8岁女童张晓娟服用学校分发的碘油丸后引起过敏反应,因抢救不及而死亡。今年3月,从安丘市检察院传来消息,负责派发碘油丸的防疫站工作人员王国增将被提起公诉。据介绍,白芬子镇推销给孩子们的碘油丸也是每粒1.5元,而防疫站在明知已经给一些村发过药后,又通过教委再次发放,给孩子服碘时也没有医务人员的监督。
全民补碘,本是中国政府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而极力推行的一项公共卫生政策,主要采取食盐加碘的措施。但一些地方不顾国家卫生部的三令五申,强行推销补碘制剂,酿成惨剧,致使一项公共卫生政策走形。几年来,在云南、贵州、新疆、山东、内蒙古等地曾多次发生过大面积“中毒”事件。事后调查表明,多半是由于碘制剂过期变性,以及在普遍供应碘盐的同时,一些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又反复无序地向学校和幼托园所强行推销包括保健品在内的含碘制剂。
如今,山西运城和山东安丘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令人震惊和痛心。
卫生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早在1995年9月,卫生部就向各地卫生部门下发《口服碘油丸要则》,详细规定了碘油丸的应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此后,卫生部又反复强调,口服碘油丸仅仅是消除碘缺乏病的辅助措施,只有在暂时还不能供应碘盐或碘盐不合格的地区,以及中、重度缺碘病区才能采用,同时必须在医务人员监督下服用。
滕卫平对记者说,1999年国家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山西省人体碘营养水平高达407微克/升,比国际权威组织制订的300微克/升碘过量标准还要高,“我真想不明白,当地有关部门到底是根据什么‘理由’在学生人群中投放碘油丸的?”
13亿中国人充当食盐加碘实验品?
中国人普遍缺碘。碘缺乏所致的甲状腺功能低下会影响人体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尤其会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因此,自1995年开始,中国强制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成效显著,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许。
但是,滕卫平指出,随着这一政策的推行,部分人群出现了碘摄入过量现象。1999年统计结果表明,我国已有14个省市自治区超过碘过量的标准。
滕说,国际医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1991年,世界卫生大会推荐以全民食盐加碘来控制碘缺乏病。但到了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依据学龄儿童尿碘评价碘营养状态的新标准以后,国际权威医学组织据此提出不应当鼓励碘摄入量超过300微克/升,因为碘过量同样可以导致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包括碘致甲状腺功能亢进和自身免疫甲状腺疾病。
于是,在今年两会期间,滕“受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同仁的委托”,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国家尽快重新审视现行的全民食盐加碘相关法规,及早停止在不缺碘地区盲目实行全民食盐加碘,即使在缺碘地区也应根据当地居民尿碘的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调整确定食盐加碘浓度。
对滕的食盐加碘应该因地制宜的观点,许多专家表示赞同。 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阎玉芹研究员说,随着公众生活水平、饮食习惯的改变,人体所必需的碘元素可以从日常饮食中获得相当的补充,条件具备时可以实行因地制宜的补碘措施。甚至在不久的将来,某些发达的大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就完全可以仿效一些欧美国家的做法,实行碘盐、非碘盐同时供应市场。
但是,目前是否应该修改现行法规、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还存在争议。
包括阎在内的一些专家认为,因地制宜的原则应当缓行。首先,碘的摄入安全范围比较宽,目前的加碘水平对正常人群健康不会有影响;其次,不要忘了中国有8亿农民和相当数量生活仍然比较困难的城市居民,而实行全民食盐加碘,花上少量的钱就能解决缺碘的大问题,具有很高的投入产出比;最后,还应考虑食盐的生产水平、市场管理等实际问题。
对一些媒体“十数亿中国人充当食盐加碘实验品”的说法,阎表示不能同意,“我们每走一步,都是慎之又慎。”她在1994年主持了一项卫生部课题“中国10大城市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调查”。调查表明,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也未能达到100微克/升的足够碘摄入量标准。这一调查是中国借鉴国际经验、强制推行全民食盐加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研究员也认为,对于全民食盐加碘这一公共卫生策略的评价,“不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她举例说,自实行全民食盐加碘以来,短短5年时间全国大部分省区碘缺乏病得到了控制和基本控制,这是此前35年防治工作没有达到的效果;缺碘地区人群智力水平与正常地区人群相比低10~15个百分点,这一状况如今已明显改善;碘缺乏、维生素A缺乏等会使GDP下降3%,全民食盐加碘明显降低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损失。
卫生部有关人士则透露,全国人大已将滕卫平的议案转交卫生部,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不久后将做出明确答复。
高碘地区和一些患者不应吃碘盐
卫生部有关人士还特别提醒,全民食盐加碘政策中的“全民”二字是相对而言的。国务院1994年8月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应在高碘地区和某些患者中推行碘盐。
初步调查表明,中国约有1600多万人生活在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山西、内蒙、新疆等8个省区91个县的高碘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人群,以及由于摄入碘过量造成的甲状腺疾病患者,补碘只能是有害无益。
但是,这一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遭遇到了种种困难,至今未能真正开展。
对不宜食用碘盐的患者,直到2000年,才在北京等城市出现了为他们设立的非碘盐供应点。
更令人担心的是,在高碘地区,仍然有相当多的人买不到非碘盐,不得不服用碘盐。至于高碘地区的具体范围和影响人群,有关部门也还在进行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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